关于选拔2011年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时间:2010-10-20作者:文章来源:必威浏览:1997

 研院函[2010]53

 

各有关学院:

为提高博士生的选拔和培养质量,实现博士生选拔与学科发展的有机结合,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校研字【200528号)文件要求,现将选拔2011年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博连读生)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    选拔对象

本校2009级、2010级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且入学方式为统考或推免。

二、    选拔条件

(一)推免生自动获得硕博连读申请资格;

(二)统考生满足以下条件者可申请硕博连读:

1、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22009级硕士生学位课程成绩在本专业同届研究生中排名前50%之内;2010级硕士生第一学期所学课程成绩在本专业同届研究生中排名前50%之内。

三、    选拔名额

学校向各院系下达2011年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总名额,各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并确定本单位在2009级、2010级硕士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生的选拔名额。

四、    选拔程序

1、公布合格人选及选拔名额。各学院须于20101030日前公布2009级和2010级硕博连读选拔名额,同时公布2009级硕士生学位课程成绩及排名;2011315日前公布2010级硕士生学位课程成绩及排名。

2、提出申请。凡符合条件申请硕博连读者需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向报考学院教务办提交《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2)。

3、初选名单报送。学院汇总硕博连读申请者名单后,由导师和学生进行双向选择,双选后向研究生院综合处报送《硕博连读生初选名单》(附件3)。

4、导师考核。导师对通过初选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方式由导师根据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需要自定。考核时间截止至2011330日。考核合格后,由导师在《硕博连读申请表》上填写考核意见,并由院系主管领导审批签字。

5、签订承诺书。各学院须同考核合格的硕博连读生签订《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博连读生承诺书》(见附件4)。

6、合格名单公示。考核期满各学院需将《硕博连读生考核合格名单》(附件5)报送研究生院综合处。名单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将进行公示并发文公布。

7、履行报名手续。硕博连读生须于20114月份履行博士报名手续,并于9月份取得博士学籍。

五、待遇及要求

1、硕博连读生在取得博士生学籍后享受国家及学校有关博士研究生待遇,其硕士生待遇自行终止。

2、若硕博连读生在硕士阶段出现课程成绩不合格的情况,则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3、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后,2009级硕士生须于学制要求时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2010级硕士生原则上不做硕士论文。

4、硕博连读生取得博士学籍后,若中途终止博士学业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者,须返还博士助学金与硕士助学金之差额。

5、若硕博连读申请者在硕士阶段为定向生或委培生,还须经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人事部门同意。

六、其他

1、全日制专业学位不参加此次选拔,具体事项根据国家的有关文件另行安排。

2、各学院应在充分考虑导师在读博士生数量和科研经费情况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数量。

3、选拔工作要充分结合博士生资助体系改革方案,公布和上报硕博连读生名单时要明确资助类别。

4、经批准硕博连读者,不得参加本届硕士生“双向选择”就业,不得报考外单位博士生。

5、《硕博连读生申请表》及《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博连读生承诺书》在院系留存5年。

 

附件:1.2011年各学院硕博连读生选拔名额计划表》

2 .《硕博连读申请表》

3.《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博连读生承诺书》

4 .《硕博连读生考核合格名单》

 

 

 

 

 

研究生院综合处

20101014

 附件: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