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十一届哈尔滨市青年科技奖的通知

时间:2012-05-23作者:文章来源:必威浏览:1378

各位老师:

为激励全市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我市新战略的实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科协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哈尔滨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根据《哈尔滨市青年科技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就有关参评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各单位推荐的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应为45周岁以下(196711日之后出生)哈尔滨市青年科技工作者;已获得国家、省、市级相同奖项者不再参与本奖项评选。
二、参评条件、申报和评审程序以《条例》为准。
三、申报材料要求
    1
.申报材料主要由封面、目录、《第十一届哈尔滨市青年科技奖申报人简表》、《哈尔滨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经济效益证明表》、佐证材料复印件(包括申报截止日期前获得的科研成果复印件、论文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专著复印件等)、荣誉证书(包括奖状、奖牌、奖章等)复印件七部分组成。
    2
.封面格式、内容统一按照附件5的样式制作。
    3
.《哈尔滨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中的“推荐单位审批意见”为区、县(市)科协、市级学术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科协组织签署意见并盖章,如无上述单位推荐,只签署“所在单位意见”并盖章即可。
    4
.《经济效益证明表》中,项目应用单位主管会计需签字并盖单位财务公章。
    5
.佐证材料复印件统一按照科研成果、论文、专利证书、专著的顺序装订,其中专著只复印封面、目录和版权页部分。媒体刊登的申报人事迹(传记、专访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6
.申报人均应为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论文应复印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取得经济效益的(以近三年为准申报),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7
.申报材料需提交三份,其中一份申报材料中所使用的单位公章必须为原章(即不是复印的公章)。
    8
.报送申报材料时,请携带佐证材料、荣誉证书及身份证原件供审验,经哈尔滨市青年科技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当时返还。
    9
.请申报人将《第十一届哈尔滨市青年科技奖申报人简表》、《哈尔滨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两个表格的电子文档发送到tianbo@hrbeu.edu.cn,(文件及表格等相关电子文档可见附件)。
    10
.申报材料均采用A4纸打印并装订。
    11.
申报材料必须经过院系的保密审查,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密,并且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对外交流保密审批表》(在保密处网站下载http://bmb.hrbeu.edu.cn/sub.aspx?listn=4)。
四、有关申报事项
    1
.以上材料电子版、纸质版请于2012621日报学院综合办,学院审查后,625日报学校科技处。

学院联系人:田    82569608

学校联系人:陆珍珍  82568038

附件:
1.
《哈尔滨市青年科技奖条例》
2.
《哈尔滨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3.《第十一届哈尔滨市青年科技奖申报人简表》
4.
《经济效益证明表》
5.
申报材料封面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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