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6〕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复试工作的要求和安排如下:
一、考生须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本(专)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硕士不需提供,入学报到后需携带证书原件备查);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同时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2.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且本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
3.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已经毕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及硕士论文,6月份毕业的应届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及硕士论文初稿);
4.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
5.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自我评价材料。
二、资格审查、外语、专业综合面试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 | 外语、专业综合面试 |
5月4日(星期三)10:00-10:30 1#319 | 5月4日(星期三)14:00 1#301 |
三、复试办法
1. 参加2016年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李翔、于海洋、臧凯、周惠玉、王敏、谢宇格、王慧、李俊刚、布乃斌
2.复试内容及计分方法
内容:
(1)外语能力测试:全面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和阅读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20分。
(2)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以考查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为重点,并参考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同时,还应重视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80分。
计分方法:每位评委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平均分为考生的外语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3.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外国语的听力、口语、阅读能力测试(满分2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80分)。
四、拟录取
(1)考生复试总成绩不合格(即外语听力测试、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低于60分)不予拟录取。
(2)考生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3)考生体检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4)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拟录取;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6)按照相关规定,拟录取名单将由学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
(7)在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内,复试合格的考生为拟录取,学校和国家将继续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对于不合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缴费
所有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需在5月3日之前交纳复试费100元/人,且须通过网银缴费(不收取现金)。
网银缴费请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缴费平台(网址:http://pay.hrbeu.edu.cn/payment)。我校应届毕业和往届毕业的硕士生请使用在校期间的硕士学号登陆后缴费,我校教工请使用工号登陆后缴费,其他人员请使用身份证号注册后登陆缴费。请缴费人务必确保所选择的报考学院名称(我院)、本人身份证号、复试考生姓名正确无误。
六、体检
1.体检时间
2016年4月28日-5月6日(节假日除外) 具体体检时间为:上午8:00-11:30。
2.体检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医院
3.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在校医院二楼财务科领取体检表格认真填写。
(2)抽血检验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0:00。
(3)抽血检验当天早晨须空腹,最好前一晚 9:30 之后不进食(可适量饮水)。
(4)每人带一寸彩色照片1张。
4、体检费90元。
5、具体体检流程见校医院内粘贴的告示。
七、其他说明
1. 所有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均需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3份,见附件)于5月16日交到学院教务办。
2.所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入学前将本人的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录取学院。凡入学后人事档案没有到我校录取学院的非定向就业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3. 监督举报电话: 0451-82569513。
必威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