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监控、促进博士生和导师之间实质互动,根据学校及学院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博士生培养实际情况,现规定如下:
一、博士生―导师定期研讨
1.明确博士生导师是博士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导师作为博士生的学术领路人,对其毕业成果所达到的学术水准负责。从博士生入学课程选择直至学位论文答辩,导师对其指导贯穿始终。
2.博士生与导师之间的定期互动对于提高其科研能力和水平至关重要。博士生与导师互动频次越多,互动层次越深,博士生科研能力提高越快。
二、具体要求
1.开题:博士开题答辩前需与导师就选题至少进行4次专门研讨,每次研讨时间至少间隔一周。开题答辩前能够出具至少4份由导师签字的《必威博士生―导师研讨记录表》。
2.在开题通过之后直至论文定稿的期间,博士生需保持与导师联系,就论文写作事宜进行研讨。原则上要求每2个月至少研讨1次。
三、其它说明
1.学生与导师交流、研讨应由学生主动发起,可以采用面对面、网络、电话等多种媒介进行实质互动。
2.凡是学生与导师未实际开展沟通交流的,导师应拒绝在《必威博士生―导师研讨记录表》上签字。
3.如导师本人确因出国、进修等特殊原因不能签字的,导师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学院教务办,备案后方可代签。
4.学生应按要求提交一定数量的《必威博士生―导师研讨记录表》,否则将不允许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开题、预答辩、答辩等环节。
必威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