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期船舶与海洋法律学术沙龙总结(总第20期)

时间:2017-07-13作者:文章来源:必威浏览:1062

2017628日下午2:00―4:00,船舶与海洋法律学术沙龙在主楼314如期举行。本次沙龙的主题是探讨我国沿海运输权有限开放的程度以及目前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本次沙龙由法学专业2016级硕士研究生童凯同学做主题报告,法学系罗猛、袁雪、赵融老师以及法学专业部分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参加沙龙并围绕沙龙主题进行深入探讨与交流。

 

    首先由童凯同学对沿海运输全的基本理论与立法现状进行梳理,重点介绍了2013年交通部发布的第55号公告,该公告明确了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实施沿海捎带试点政策,允许中资航运公司利用自有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先行先试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开放港口与上海港之间(以上海港为中转港)的捎带业务。然后沿海捎带业务三年以来产生的问题如何解决进行探讨。最后就如何更好得完善我国的沿海运输权有限开放制度提出了三点立法与政策的建议。

   

    童凯同学汇报之后,同学们提出了若干问题,其中黄彦珏同学提出沿海捎带是沿海运输权有限开放的代表性业务,其关联性与重要性应该予以介绍。周阳同学认为自贸区沿海捎带业务现状并不理想,应当注意与实践结合解决当务之急。董琳和黄金同学提出沿海运输权有限开放的程度需要慎重把握,进一步放宽还是紧缩是一个存在争议的话题。罗猛老师对童凯同学研究的主题进行点评,认为我国沿海运输权有限开放后,将对我国带来巨大挑战但也会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船海法律研究应关注与沿海运输权有关的法律框架构建的探讨,这一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袁雪老师强调大家的研究应当更加注重法学理论的运用、研究资料的查新和英文资料的梳理工作。赵融老师提出了童凯同学研究主题中涉及的若干船舶技术相关问题,并建议大家今后做研究要时刻保持认真的态度。

通过本次沙龙,船海方向师生都对我国沿海运输权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及其开放程度具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了解,也为进一步研究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