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题:环境影响评估制度在北极地区的适用研究
报告人:周阳(2016级法学硕士研究生)
参加人:船舶与海洋法律方向师生
时 间:2018年5月3日(周四)14:00-14:30
地点:主楼314房间
内容简介:
北极地区拥有富饶的自然资源和相对清洁的生态环境。就自然资源而言,北极拥有丰富的碳氢化合物、矿产资源等,其能源储备能够满足全球的需求,然而北极的生态环境脆弱敏感,在北极地区进行资源开发会不可避免地导致环境破坏。
环境影响评估是环境保护的一种预防性措施,将环评制度适用到北极地区,是维护北极的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然而,不论是国际性或是区域性海洋环境保护公约都没有对北极区域的环境影响评估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现有的国际法律框架并未形成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因此,借此沙龙,特邀请船舶与海洋法律方向师生对环境影响评估制度在北极地区的适用进行讨论研究。
本次沙龙将分为三个部分,首先,周阳同学将对环评制度在北极地区适用问题进行阐述,并对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进行梳理,探究该问题的学术价值与重大的现实意义。其次,与会师生对报告人的报告内容进行提问并讨论。最后,船海方向的学生进行周期汇报。
欢迎各位老师和同学积极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