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细则

时间:2018-06-05作者:文章来源:必威浏览:4716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进行2018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发展建设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认真贯彻学校《关于进行2018年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同时,充分运用学院自主权,作好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

二、硕士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身体健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2.具有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不含高级讲师和高级实验师)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291日后出生),申请人需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

3.有较好的科研课题和较充足科研经费,能够支持和资助硕士生从事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4.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也可申报硕士生导师,在满足基本条件(除职称要求外)的基础上,其申报条件由各学院自定。此条是我校硕士生导师遴选改革试点,暂不适用于学位点合作单位人员及其他外单位人员。

三、关于硕士生导师素质能力的要求

新增硕士生导师应有明确的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近三年内取得了较丰富的科研成果,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为研究生讲授专业或专业基础课程的能力;

2.近三年在学术期刊上发表3篇(含3篇)北大中文核心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1部。              

注:申请人所发表学术论文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若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须为其博士生导师。

四、申请第二、第三专业的基本条件

1.现为我院硕士生导师。

2.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3.完整指导过一届硕士毕业生,且培养质量较好。

五、校际合作单位及其它外单位兼职人员导师遴选

    校际合作单位及其它外单位兼职人员必须是我校的兼职教授。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治学严谨,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能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2.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时间计算截至当年的831日,院士除外)。

3.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高级讲师和高级实验师除外)。年龄为45周岁以下者(含45周岁,时间计算截至当年的831日),必须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

4.有明确的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近3年内取得了较丰富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公开发表指有正式出版刊号的学术期刊,已经录用但尚未发表的不计)。

六、申请程序

申请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导师遴选申请,打印申请表后经个人签字后连同佐证材料于68日上午下班之前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

系统操作说明及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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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