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引进工作,发挥基层学术组织能动性,规范招聘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新进青年教师聘用管理实施细则》(哈工程办发〔2016〕10号)、《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青年教师选聘的补充细则》(哈工程党发〔2018〕42号)及有关要求,现制定我院教师岗位招聘程序,具体如下:
一、基层学术组织根据学科发展需求,可向社会招聘专业人才,应聘人员应符合《哈尔滨工程大学新进青年教师聘用管理实施细则》(哈工程办发〔2016〕10号)中的基本条件:
(一)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强学术潜力,掌握本学科学术发展动态,有良好的研究基础;
(二)具有博士学位,且本、硕、博原则上均为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毕业;
(三)应以第一作者(含第一通讯作者)在本学科领域高水平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具有突出业绩者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35周岁。
二、基层学术组织将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拟聘人员简历和引进的必要性说明交到学院综合办。
三、学院综合办起草拟聘报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将拟聘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提交到学校人力资源处。
四、人力资源处反馈同意拟聘意见后,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新进青年教师聘用管理实施细则》(哈工程办发〔2016〕10号),学院综合办组织开展应聘人员综合测评工作,包括思想政治素质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教学能力评定和心理测试等,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综合测评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备案。
五、学院综合办按照人力资源处要求统筹综合测评相关材料,并按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其中团队基本情况表由基层学术组织填写。人力资源处根据拟聘人员具体情况(备案制或审核制),开启相关工作程序,并公示最终招聘结果。
六、公示期过后,学院综合办通知并指导新进教师办理报到手续,基层学术组织可指派专人协助新进教师,切实解决新进教师的后顾之忧。
七、新进教师政策待遇、聘用考核等相关事宜,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新进青年教师聘用管理实施细则》(哈工程办发〔2016〕10号)执行。
附件1:必威教师岗位招聘流程图附件一.doc
附件2:引进必要性说明模板附件二.doc
必威
2020年3月21日